國內相關學者之研究,如:陳舜芬(民73)以訪問法對私立淡江大學三十二位行政主管及教師(其中包括系主任8位,教師24)進行訪問,以瞭解其對該校實施「學生評鑑教師教學」的態度,結果發現半數教師認為學生評鑑教學不會影響師生關係,甚至是對師生的一種民主訓練;而蔡美玲(民83)在中央警官學校的研究顯示,師生皆不認為實施「學生評鑑教師教學」會違背尊師重道的精神;張德勝(民88)對國內九所師範學院所做的調查亦指出,大多數師生認為以學生評鑑教師教學是合適的(張德勝,民88)。

此外,國內對「教學評鑑」的爭議主要理由在於,行政可以干涉教學專業以及學生評鑑不可靠,若由教師評鑑專業的觀點而言,應該是由教師團體組織如教師聯誼會主動提出,在校務會議中經由教師代長的提案,通過設立「教師教學評鑑」,這是大專教師「專業自治」應該做的事,亦不再是所謂的「行政干涉」。

 

(二)「學生評鑑教師教學」的意義

    依據Follman(1996)的看法,學校可從五方面來評鑑教師的教學績效:(1)學生的學習成績,(2)行政人員評鑑,(3)教師自評,(4)教師互評及,(5)學生評鑑。Follman仍建議學校應以學生的觀點來做為教師教學成效之重要依據。又依美國卡內基組織的分類,(Carnegie typology),美國大學院校評鑑教師教學績效總共有十五種,各種教學評鑑方式中,「學生評鑑」是一種被公認為較為客觀的方式;其他最常用的方式有以下五種:

 

   1、由學生使用標準化的教學評鑑量表,來評鑑教師教學。

   2、由學校行政人員,評量與分析學生的學習成就。

   3、由教師之同事或學校行政人員來評鑑教師教學。

   4、由教師對自已的教學作自我評鑑。

   5、由教育評鑑專家或教師評鑑委員會之委員,至教室訪問學生,以瞭解教師教學情形。

 

學生在「評鑑教師教學」上扮演重要的角色,也被公認為最公平、客觀,因此,大學讓學生參與教學評鑑,是未來之主流。因為,學生是學校教學活動的主體,只有學生參與教學評鑑,才能真正瞭解教學效果。惟學校在使用或解釋教學評鑑之結果時,仍應參酌其他方式之評鑑資料,方能使教學評鑑工作更切合實際。歷年來,贊同與反對大學施行「學生評鑑教師教學」制度者各有其理由,反對者質疑學生在進行評鑑時是否受到成績與其他因素而不夠客觀;贊成者認為:教學包含教師的「教」與學生的「學」兩大部分,它是雙向溝通的互動歷程,學生比行政人員或其他教師更瞭解教師的教學情形,藉由實施「學生評鑑教師教學」也是增進教師「教學相長」最佳的途徑,教師可由學生的反應中,獲得最真實、直接的教學回饋資料,因此由學生來「評鑑教師教學」應是相當合適的。   

    根據Peterson(1995)在其著作「Teacher Evaluation」一書中指出學生評鑑教師教學是一種證例(evidence), 主要功能在於:

   1、協助教師改進教學。

   2、作為學校人事決策的參考。

   3、提供學生選課的參考。

 

由此可知,在各種教師評鑑中,「學生評鑑教師教學」是一被公認較為客觀的方式(Dressel1976)Hocevar(1994)的研究也指出,學生評鑑教師教學被接受的程度遠超過教師自評,同儕互評與行政人員的評鑑。

 

國內學者也有相關研究指出(林珊如、劉燦樑1995):在各種教學評鑑方式當中,受到最多關注的是「學生評鑑教師教學」(students evaluations of teaching),其代表的意義是肯定大學生已具備成熟的評判能力,能知覺教師教學的成敗,也承認學生做為「教學的顧客」。此種評鑑主要希望達成五種功能:

 

   1、 提供教師教學上的診斷性回饋,使其了解自已教學的成敗,以提昇教學品質。

   2、 提供行政單位作為教學成效的實據,在監督滿教學品質或升等、評定等第、甄選優

       良教師等人事議案中,作為決策資訊。

   3、 提供學生作為選課資訊。

   4、 提供學生為課程品質的指標,以便改進課程結構。

   5、 提供研究人員深入探討大學教學。

 

    綜上所述,學生評鑑教學在評鑑中最受到重視,教學活動以學生為對象,而學生也是課堂中最適當的評鑑者。若能將評鑑管道變成師生溝通的交流管道,不僅將使得教學活動更趨精緻化,也可預見在課程品質提升後學生的熱烈參與。有口碑的課越多,學生在選課時搶修熱門科目或是營養學分的情形亦可減少,開課學生分派平均師生同樣受益,上課品質亦將提高,此乃一股良性循環的力量。除此之外,評鑑結果應做為行政單位評等,甄選優良教師的重要資訊,可收風行草偃之效,否則學生缺課情形與課程內容的改進,也會因為缺乏學生的回饋,而難以作有效的改變。

 

 

三、學生評鑑教師教學國內各大學實施情況

 

國內最早實施「學生評鑑教師教學」是在民國四十三年,由中央警官學校率先實施,大專院校則是在民國55年由淡江大學先行試辦,因相關工作配合未盡理想,舉辦一年即告終止,五十八年再行試辦,後經十多年的修訂,民國七十年才正式列入大學行事曆為正規日常事務。民國七十年代後陸續有學校跟進,清華大學自七十一學年度起,為鼓勵教師加強教學研究,提升教學水準,擴大教學效果,爰經行政會議通過,設置「國立清華大學教師傑出獎設置辦法」,同時以「學生意見調查表」做為「學生評鑑教師教學」之工具(教師可自由參加是否接受評鑑)。繼淡江大學與清華大學之後,民國七十四年有東海大學施行;七十五年陽明、中央;七十六年中山、東吳大學;七十七年交通大學;七十八年逢甲、中國醫藥學院;相較於大學院校,師範學院的進展較慢。國立師範大學曾進行全校性的試辦,但目前則改以部分系所自行辦理,高雄師範大學與彰化師範大學分別從八十五、八十六學年度開始試辦。師範學院方面,至今僅有台北師院、嘉義師院、台東師院與花蓮師院實施「學生評鑑教師教學」。而至目前為止國內公立大學實施教學評鑑二十六所中有二十四所,私立大學二十二所中則有十九所已實施。

    各校實施過程中,多由蒐集國內外各大專院校相關資料著手,進而邀請行政、研究及教學單位(例如:各系所代表及電算中心)成立專案小組,編製教學評鑑問卷,並負責改進評鑑工作。綜觀各校實施狀況,分述如下:

 

一、評鑑工具:「教學意見調查表」,內容包含有:「學生對教師教學表現的意見、(如:教學準備、教學內容、教學方法及學習評量)「學生對自己學習情形的評量」、「學生對課程的學習態度、本身所具備能力及勝任課程目標的能力」、「對本課程的其他意見」…等;部分學校進而依不同學院對問卷內容進行調整,(例如有理學院、商學院、工學院及全校性問卷。)

二、實施方式:

()、時間:每學期結束前後兩週左右,分為以書面方式填答及網路線上執行兩種。(現有以網路填答取代書面的方式,但有些學校基於填答率的考量,仍採用書面方式。)

()、科目:實施的學校,多在所有課程全面實施。

()、結果的處理:交由電算中心或統計相關系所進行電腦統計工作,或由任課教師所屬系所執行之。計分方式也有兩類,其一為:五等量表的「很同意」(5)、「同意」(4)、「沒意見」(3)、「不同意」(2)、與「很不同意」(1),將填答問卷的有效學生人數的總分相加,再除以填寫人數與題數,最後得關於本課程的評鑑分數;另一類則只是統計出次數分配表(frequence analysis)

()、結果的運用:調查結果將建檔供教師諮詢查考,大部分學校會在任課教師將學生學期成績送至註冊組之後,個別交給授課教師評鑑結果,此外也會將評鑑結果交予任課教師所屬的系所主任,以提供下一學期課程設計之參考與教師教學改進的參考。有些學校進而將其公佈在網路上,供本校師生進行查詢;及做為教師升等之參考,在「教師升等辦法中」明文規定之。

 

    綜上所述,國內各大學實施「學生評鑑教師教學」已是必然的趨勢,其實施方式、內容及結果運用上仍有待改進,否則難以有效發揮其價值,有違方案實施之美意。在實施工具方面,除了有「教學反應意見調查表」,近年始有學校實施「教學優良教師」之甄選,以「學生問卷調查」做為選拔之參考,如國立台灣大學已舉辦數年,已粗具規模。最近政大商學院之「教學績優教師甄選學生問卷調查施行細則草案」,則根據上述學校之辦法為範本加以擬訂。

 

 

四、學生評鑑教師教學政大現況

 

    至於在政大方面,為了提升教學品質,溝通師生意見,該校目前以「政大學生教學意見調查表」作為評鑑工具。問卷分為文學院、商學院、理學院、體育室及全校共同等五類,其中問卷題目可歸納為四類:背景資料、教材、教學反應、課程反應等。目前,由教務組綜合業務組及電算中心負責教學意見調查相關事宜。實施方式則在學期結束的前一個月左右,針對所有課程,透過WWW線上進行教學評鑑調查,調查結果交由電算中心進行次數分配分析。教師則可上網查詢個人科目之統計結果。

    政大曾於民國七十九年進行第一次試辦教學評鑑,當時由於教學評鑑問卷內容以及全校師生對於此項教學意見調查之用意不夠清楚,因此效果不如預期理想。而該次調查結果的資料,亦全部採用人工劃記處理,但是調查結果的分析報告,迄今因年代久遠已無資料可資稽考,到了民國八十六年起改以網路填答取代,同時設立獎勵措施擬提昇填答率,如該學生當學期所有選課科目全部上網填寫教學意見調查問卷,可提昇次學期選課分發優先權500(原隨機數限000~999)。至於調查結果並未主動提供行政單位,各系所甚至教師本身。而是教師依個人需要索取書面統計結果資料參考(註一)。

 

 

參、研究方法與討論

 

本研究報告旨在探討政治大學師生對「學生評鑑教師教學」的看法,研究問題包括:

  

   1、         評鑑是否有助大學素質之提昇?

   2、         目前政大實施「教學評鑑」之現況為何?

   3、         政大師生對實施「教學評鑑」之意見與態度?

   4  如何改進政大教學評鑑之實施? 

 

為解決以上問題,本研究透過文獻分析、專家座談、學生公聽會,蒐集相關資訊,此外並輔以問卷調查(註二)及網站蒐集學生意見(八十九年九月到十二月),同時亦透過電話及電子郵件,蒐集國內、外「學生評鑑教師教學」的文獻及多所大學問卷(註三)。其中在使用校內調查問卷為工具時,因為僅是半結構的調查,未能予以推論,僅做出重點式的摘要,目的旨在廣為蒐集校內學生對「教學意見調查」之意見。由於時間、經費之限制,未經隨機取樣方式,而以立意抽樣發放150份問卷,回收79份,回收率53%,刪除廢卷5份,實得有效問卷為74(個人資料統計結果請參見附錄)

在統計分析上,以統計軟體SPSS進行資料整理,結果部分只呈現次數分配,並未對各題及變項間做進一步的相關分析及顯著性考驗。但是在多方考量之後,基於以上幾點理由,研究者認為,此次調查具有十分的參考價值。茲列出如下:

 

   1、進行填答前對受訪者進行一對一的充份說明。

   2、給予充份時間思考及意見溝通。

   3、確保個人隱密性,使受訪者放心填答。

   4、經刪選後,有效問卷的可信度提升,且受訪者皆為對此議題具高度關切者或為各班代

      表,其所表達的意見可反映多數學生心聲。

 

一、專家座談之意見彙整

 

    為了瞭解政大師生對校內實施「教學意見調查表」之意見,分別於八十九年十一月九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舉辦專家與學生座談會,前者之與會人士多是在評鑑方面學有專精者,座談中就以下幾項題綱提出意見與經驗分享。

 

(一)在制度面上,國內經驗可參考淡江大學所實施「傑出教師選拔」,在初始階段以發問卷的形式調查,結果公布後,分送系主任及每位老師;另清華大學在這方面成效更為卓越,連兼任體育老師也能得獎,但一人可連得兩次,清大以記「點數」方式分別評教學及研究。

(二)在實施教學評鑑上,因為網路實施效果不彰,可由工讀生採人工發放,老師離開現場,結果不交給系辦,直接交給電算中心,且於學期中三分之二期間實施較為合適。評鑑後應將結果公布而非只是告知系上老師,因為不足以造成壓力。

(三)除此之外,應輔以「優良教師遴選辦法」之配套措施,例如:「教師優良升等」。在評定優良教師時參考國外大學作法,分成「教學」、「服務」及「研究成果」三種不同的百分比,老師和學校之間可達成協議,由教師自由調整,及規劃目標。教學在學校依然非常重要,因為政大不只是以研究為目標,亦可邀請畢業幾年內的校友回校聽教學優良教師的課,或詢問他們當年在校內所學是否有助於畢業後工作等項目,(例如政大中文系曾實施)此方式亦能瞭解辦學成效。

(四)針對問卷設計而言:

 

   1、問卷設計的項目和教學要求的目標要能結合,圈選「滿意」程度之外,應加上簡短說

      明,以供教師參考。

      2、需考慮e世代填答的方法,使問題符合環境、文化、習慣而少情緒性語句。

   3、設計反向與cross check的題目,並使用統計控制以提升評鑑信、效度。

   4、選擇合適的變項做統計分析,擴充統計分析方法,在平均數及比例之外可加入相關分

      析…等,例如:學生成績與對老師教學滿意度之相關性為何?統計時亦需刪除前百分

      之十與後百分之十成績之學生問卷,以提高問卷效度。

   5、提高學生填答理性及意願,事先進行溝通、訓練及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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