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政治大學校務發展研究計畫

九十八學年第1學期成果報告

 

 

 

大學英/外語文課程、外語畢業標準檢定辦法與補救課程之通盤檢討

 

 

執行期間:98111日至99930

 

執行單位:語言學研究所

 

 

 

計畫主持人:     何萬順特聘教授[1]

 

計畫參與人員:蔣侃學研究生[2]

                    廖元豪副教授[3]

               周祝瑛教授[4]


 

 

摘要

 

    本研究之目的在於檢視本校英/外語畢業門檻所衍生出的問題,分別從學理面、公平性、法理面、與執行面等四個層面探討。本文將逐一論證:一、英/外語畢業門檻之本質為「不教而誅」,不僅違反大學教育之基本精神,甚且違背大學法所賦予大學之自治精神;二、外語畢業門檻在諸多層面上流於恣意,包括各個外語測驗之間、外籍生之間、外籍生與本籍生之間、與不同系所之間,都無法做到公平公正;三、此一法規有違背行政命令所應遵守的幾個基本原則(即適合性、必要性與法益相稱性),有違法之虞;四、在實際執行面上,「補救課程」的「後門條款」是一種技術性的欺騙;而且本校獨厚TOEIC多益測驗代理商之事實也恐遭行政不中立之質疑。本文最終建議:本校校方應正視本研究所提出種種問題之嚴重性,儘速廢止英/外語畢業門檻,且應回到教育的本質,只有在提供學生適切且足夠的英/外語教育的前提下,方得給予合理的考核。


 

[1]本計畫研究獲得以下人員之熱心協助,主持人深表感謝。

[2] 國立政治大學社會學碩士,現為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生;擔任本計畫研究助理,與主持人多次討論整體研究架構與研究方法、提出有關大學法之法理論述、蒐集法理相關資料、並且協助撰寫及詳細校對結案報告。

[3]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分別與主持人及研究助理有深入訪談,提供了法理上之見解,並且對結案報告中法理面的論述提出修正意見。

[4] 國立政治大學教育學系教授;與主持人有一次訪談,討論研究架構,並且對結案報告之整體論述提出修正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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