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政治大學校務發展研究計畫
九十八學年第1學期成果報告
大學英/外語文課程、外語畢業標準檢定辦法與補救課程之通盤檢討
執行期間:98年11月1日至99年9月30日
執行單位:語言學研究所
計畫主持人: 何萬順特聘教授[1]
計畫參與人員:蔣侃學研究生[2]
廖元豪副教授[3]
周祝瑛教授[4]
摘要
本研究之目的在於檢視本校英/外語畢業門檻所衍生出的問題,分別從學理面、公平性、法理面、與執行面等四個層面探討。本文將逐一論證:一、英/外語畢業門檻之本質為「不教而誅」,不僅違反大學教育之基本精神,甚且違背大學法所賦予大學之自治精神;二、外語畢業門檻在諸多層面上流於恣意,包括各個外語測驗之間、外籍生之間、外籍生與本籍生之間、與不同系所之間,都無法做到公平公正;三、此一法規有違背行政命令所應遵守的幾個基本原則(即適合性、必要性與法益相稱性),有違法之虞;四、在實際執行面上,「補救課程」的「後門條款」是一種技術性的欺騙;而且本校獨厚TOEIC多益測驗代理商之事實也恐遭行政不中立之質疑。本文最終建議:本校校方應正視本研究所提出種種問題之嚴重性,儘速廢止英/外語畢業門檻,且應回到教育的本質,只有在提供學生適切且足夠的英/外語教育的前提下,方得給予合理的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