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助學措施

國際比較分析研究案

 

(本研究報告僅為初稿如欲引用煩請賜告作者 謝謝)

 

                                                                教育部高教司委託研究案

                研究計畫主持人:周祝瑛(政大教育系)

研究期限:民國949-12

 

 

前言

    近年來,在探討高等教育的主要問題時,常關心隨著高等教育大眾化時代的來臨,高教的公平與效率能否得以兼顧?去年(2005)全球高等教育報告(Global Higher Education Rankings—Affordability and Accessibility in Comparative Perspective, 2005)[1]則針對OECD等主要國家進行大學入學開放度(accessibility)及就學可負擔性(affordability)等角度,逐一檢視各國在此方面之高教整體表現。

 

 根據許多研究指出,高等教育議題之前備受各國所矚目,主要是根據以下角度。首先人力資本理論(human capital theory)認為高等教育可以改善生產技術水準,使生產力提高,促進經濟的成長;現代化理論(modernization theory)則探討高等教育如何促進個人現代化的心理特質,進而影響與建立新的價值與行為,達成進入現代化社會所要求的特性,因應經濟發展之需(羊憶蓉,民83)。亦有學者從依賴理論(dependency theory),研究已開發的中心國家或地區,如何從邊緣國家和地區,進行文化與經濟上的剝削行動(楊思偉,1996)。而結構功能主義(structural- functionalism)則是強調,高等教育是個人成就的指標,教育程度越高,代表著專業知識與技術越佳,越適合從事重要的職務。因此,高等教育是個人地位取得的重要途徑,透過學校的選擇,使具能力者獲得較高的地位(Parsons, 1970)

 

 相對地,批判理論(critical theory)卻認為,現代化理論或結構功能主張過於保守,且有鞏固社會不平等之嫌。衝突理論(conflict theory)也認為社會中的某些利益團體(status group),為了維護本身的既得利益,透過高等教育鞏固其競爭優勢(Collins, 1971)。高等教育的擴張,表面上增加就學機會,促進了機會均等,但實則為既得利益團體,透過學校教育,以保障菁英份子的文化優勢與權力,進而達到階級複製的目的(Bourdieu, 1977)

 

 有鑑於此,許多先進國家都強調應該要重視社會中弱勢文化與弱勢族群的問題,並透過各種不同的理論與方法探討,進而形成具體性政策去解決,如何在經濟成長中維持社會公平,避免高等教育淪為少數既得利益者的專寵,而能在入學條件及就學花費上給予弱勢族群之保障。

 

 舉世而言,若干國家為了實現教育之公平性而採取不收學費、提供大量生活資助的方式,如:丹麥、芬蘭等北歐高福利國家等,確實有助於增加低收入階層子女或是全體國民接受高等教育的機會。但隨著高等教育規模的迅速擴張,政府財政不堪重負,只能以減緩高等教育發展速度、刪減學生資助等方式來維持現況。所以,許多歐陸國家也開始藉由收取學費來維持學品質,大學收費已成全球共識。

 

     但是要如何繳學費才算合理?如何才能讓家境不良的學生可以升學?學費的制訂如何有原則,好讓社會條件不佳的學生也能有機會得到補助,讓他們在生活上獲得一定條件。所以在收取學費的同時,如何低收入階層子女進而提供就學資助以保障教育機會均等,也成為各國高等教育政策的重要焦點。

 

    通常學生資助(student finical aid)主要以教育貸款(loan)、獎學金(scholarship)、助學金(grant)為主,學費減免(tuition waivers)和工讀金(work-study)甚至家長減免納稅(tax expenditure)為輔,以補助學生學費以及生活費,幫助大學生就學期間的收支平衡。以下擬以各國情況分別論述,作為我國高等教育制定政策之參考。


 

[1] http://www.educationalpolicy.org/pdf/Global20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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