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了一位校長之後

 

                                     周祝瑛 政大教育系教授

 

日前一位服務杏壇三十年的台北縣某國小校長因長期學校訴訟案件而自殺,教育界痛失英才,校園中師生哀慟。此不幸事件凸顯當前國內中小學校長工作的艱難處境,必須予以正視。曾有人形容近十多年的教育改革,將台灣校園整個翻轉過來。以往趨於保守、但相對比較尊重倫理、有次序的校園生態已經為之丕變,大大改變過去校長權威角色。如今校長彷彿由原先企業的「總經理」變成員工選出的「工頭」。隨著校園民主的制度設計下,許多校長的揮灑空間受到限制、甚至淪為權責不符」的尷尬地步。從民國八十四年至今,隨著教師法的修改在學校中成立教師會、教評會及家長會三種組織,形成校園中的「三會鼎立」特殊現象後,這些團體成為影響校內行政、人事甄選等各方面校務運作的重要機制。例如,過去學校的決策通常是透過校務會議決定,如教師任用等相關人事權由校長做最後把關。但中小學校成立教師會後,教師自主意識抬頭,舉凡教師的聘任、申訴、解聘、授課、課務編排等問題,都採合議制,校長難以個人決定,邀請教師擔任行政職務也愈來愈困難,對校務運作產生相當大的影響。另外,家長會可以直接在課務及教師聘任、校長遴選上擁有發言權。至於教評會則負責教師聘任及解聘等相關事宜,校長不再是教評會的當然委員,只能代表校方意見。由於代表校長的行政系統與教師會各有不同的立場、認知與角色扮演,因此如何整合三方意見,減低摩擦,成為校長校務推動的重要關鍵。如果處理不當,校長行政專業與權威受損,出現校務處處受到限制以致難以施展的局面。

 

另一方面校長的遴選制度影響更大過去實施校長考用合一制時,雖有官派之嫌,但校長只要認真辦學不必太在意對外的公共關係。從十年前開始每位新校長的產生必須透過紙筆測驗與口試等遴選方式每四年任期結束前必須進行校務評鑑,包括向家長、教師發放問卷,評鑑校長任期之表現。因此,有些校長為了連任,除了認真辦學外,還必須打點人際關係,儘量不得罪人曾經有調查顯示認為校長除了專業外,更重要的是人際關係。因此,有些校長的專業自主與行政領導能力常常遭到挑戰,也有人為了保有獨立人格而掛冠求去造成校長退休年齡逐年下降的情,甚至許多好校長被迫提早離開杏壇,十分可惜

 

 由上可見,在北縣校長自殺的遺憾中,是否也是該全面檢討校長遴選制度的時候? 尤其應該針對當前中小學校長一方面要代表學校法人綜攬全局,接受各界檢驗 一方面又無法提供相對的工作權力與就業保障留住好的人才相較於以往一些辦學績效卓著的校長: 北一女中的江學珠與新竹中學的辛治平等校長,在現有的校長遴選制度與校園三會鼎立的生態下,幾乎很難再吸引具有上述特質與才能的人來應徵? 畢竟有什麼樣的校長,就會有什麼樣的學校校長絕對是校務興衰落實教育政策與影響全校師生的關鍵人物。好好檢討現有制度,才能吸引並留住優秀人才當校長,才不會出現上述教育的一大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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